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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规范

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津设部联合发布

目录
1 总 则
2 术 语
3 材 料
3.1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3.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3.3 涂 料
3.5 水性处理剂
4 工程勘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2 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调查及防氡
4.3 材料选择
5 工程施工
5.1 一般规定
5.2 材料进场检验
5.3 施工要求
6 验 收
附录 A 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材料中游离甲醛释放量
附录 B 水性涂料、水性胶粘剂和水性处理剂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游离甲醛含量测定
附录 C 溶剂型涂料、溶剂型胶粘剂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含量测定
附录 D 土壤中氡浓度的测定
附录 E 室内空气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测定
1 总则
1.0.1 本规范对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时,为控制由其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从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检测及工程验收等各阶段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1.0.2 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无论是土建或是装修)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室外,也不适用于诸如墙体、水塔、蓄水池等构筑物,以及医院手术室等有特殊卫生净化要求的房间。
关于建筑装修,目前有几种习惯说法,如建筑装饰、建筑装饰装修、建筑装潢等,唯建筑装修与实际工程内容更为符合.另外,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采用的词语为“装修”, 因此,本规范决定采用“装修”一词,即本规范中所说的建筑装修,既包括建筑装饰,也包括建筑装璜。
本规范所称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至于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等室内环境污染问题,如由燃烧、烹调、吸烟、外购家具及家电等所造成的污染,不属本规范控制之列。
1.0.3 近年来,国内外对室内环境污染进行了大量研究,已经检测到的有毒有害物质达数百种,常见的也有10种以上,其中绝大部分为有机物,另外还有氨、氡气等。非放射性污染主要来源于各种人造木板、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等化学建材类建筑材料产品,这些材料会在常温下释放出许多种有毒有害物质,从而造成空气污染;放射性污染(氡)主要来自无机建筑材料,还与工程地点的地质情况有关系。
在拟订本“规范”过程中,我们在参考国内外大量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大量验证性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在我国目前的发展水平下,工程建设阶段对氡、甲醛、氨、苯及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在材料中)等环境污染物进行控制是适宜的。理由是:①这几种污染物对身体危害较大,如甲醛、氨等对人有强烈刺激,对人的肺功能、肝功能及免疫功能等会产生一定影响;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会引起肺损伤;氡、苯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的多种成分都具有一定的致癌性等等;②由于挥发性较强,空气中挥发量较多,在我们组织的验证性调查中也时常检出,且社会上各方面反响比较大。作为我国第一部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将这几种污染物首先列为控制对象,与国内已开展此类研究的专家学者的意见相一致。
规范主要通过限制材料中长寿命天然放射性同位素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来实现对室内放射性污染物氡的控制。
自然界中任何天然的岩石、砂子、土壤以及各种矿石,无不含有天然放射性核素,主要是铀、钍、镭、钾等长寿命放射性同位素。一般来讲,室内的放射性污染主要是来自这些长寿命的放射性核素。
居室内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是这些长寿命的放射性核素放射的γ射线和氡。人类每年所受到的天然放射性的照射剂量大约2.5~3msv,其中氡的内照射危害大约占了一半,因此控制氡对人的危害,对于控制天然放射性照射具有很大的意义。
氡主要有4个放射性同位素:氡-222、氡-220、氡-219、氡-218 , 因为氡-222、氡-219 、氡-218三个同位素在自然界中的含量比氡-222少得多(低3个量级),所以氡-222 对人体的危害最大。
氡对人的危害主要是氡衰变过程中产生的半衰期比较短的、具有α、β放射性的子体产物:钋-218、铅-214、铋-214、钋-214,这些子体粒子吸附在空气中飘尘上形成气溶胶,被人体吸人后,沉积于体内,它们放射出的α、β粒子对人体,尤其是上呼吸道、肺部产生很强的内照射。
放射理论计算和国内外大量实际测试研究结果表明,只要控制了镭-226、钍-232、钾-40这三种放射性同位素在建筑材料中的比活度,也就可以控制放射性同位素对室内环境带来的内、外照射危害。
住房内的氡浓度控制标准,国家已经发布《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 / T16146-1995,国家对地下建筑中的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也己有规定(《地下建筑氡及其子体控制标准》 GB 16356-1996)。只要建筑物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符合国家限值要求,由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释放出来的氡,就不会使室内的氡含量超过规定限值。
1.0.4 本条是将建筑物本身的功能与现行国家标准中已有的化学指标综合考虑后作出的分类。一方面,根据甲醛指标形成自然分类,见表1。另一方面,根据人们在其中停留时间的长短,同时考虑到建筑物内污染积聚的可能性(与空间大小有关),将民用建筑分为两类,分别提出不同要求。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和学校教室等,人们在其中停留的时间较长,且老幼体弱者居多,是我们首先应当关注的,一定要严格要求,定为Ⅰ类。其他如旅馆、办公楼、文化娱乐场所、商场、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一般人们在其中停留的时间较少,或在其中停留(工作)的以健康人群居多,因此,定为Ⅱ类。分类既有利于减少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又有利于建筑材料的合理利用,降低工程成本,促进建筑材料工业的健康发展。

1.0.5 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是在民用建筑工程中造成室内环境污染的重要污染源,因此是否采用符合本规范环境指标要求的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也是执行本规范的关键所在,本条特对此加以强调。
1.0.6 本条属一般规定。

2 术语
2.0.2 环境测试舱是目前欧美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测试设备,主要是在模拟室内温度、湿度和换气的条件下,用于建筑材料有害物释放量测试,例如木制板材、地毯、壁纸等的甲醛释放量测试,可以直接提供甲醛释放量数据。舱容积有1~40m3 不等。大舱的舱体接近于房间大小,可进行整块板材的测试,模拟程度高,测试结果接近实际,但造价较高,运行成本也较高;小舱只能进行小样品测试,代表性差,但造价较低,运行成本也较低。
3 材料
3.1 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3.1.1 建筑材料中所含的长寿命天然放射性核素会放射γ射线,直接对室内构成外照射危害,γ射线外照射危害的大小与建筑材料中所含的放射性同位素的比活度直接相关,还与建筑物空间大小、几何形状、放射性同位素在建筑材料中的分布均匀性等相关。
目前,国内外普遍认同的意见是:将建筑材料的内、外照射问题一并考虑,经过理论推导、简化计算,提出了一个控制内、外照射的统一数学模式,即:
(1)
(2)
(参考文献:[1 ] OECD , NEA , exposure to radiation from the natural radiatioactive in building materials report by an NEA , group of experts.1979 , 1-34 ;
[2] Karpov V1 , etal , estimation of indoor gamma dose rate Healthphys 1980,38 ( 5 ) ;
[3] Krisiuk ZM etal, Stuay and standardization of the radioactivity of building materials In erad-tr-250, 1976 , 1-62 )
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的非金属无机建筑材料制品(如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如所使用的原材料(水泥、沙石等)的放射性指标合格,制品可不再进行放射性指标检验。
凡能同时满足公式( l )、( 2 )要求的建筑材料,即为控制氡-222的内照射危害及γ 外照射危害达到了“可以合理达到的尽可能低水平”,即在长期连续的照射中,公众个人所受到的电离辐射照射的年有效剂量当量不超过1mSv。我国早在1986年已经接受了这一概念,并依此形成了我国的《建筑材料放射卫生防护标准》GB 6566、《掺工业废渣建筑材料产品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 GB 9196、《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限制标准》 GB 6763 等国家标准。
3.1.2 建筑装修材料制品(包括石材),主要用于贴面材料,由于材料使用总量(以质量计)比较少,因而适当放宽了对该类材料的放射性环境指标的限制。不满足A类装修材料要求,而同时满足内照射指数()不大于1.3和外照射指数()不大于1.9要求的为 B 类装修材料。
3.1.3 空心率大于25%的空心建筑材料,同体积的材料中,放射性物质减少约25 %,内照射指数()不大于1.0和外照射指数()不大于1.3时,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3.2 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3.2.1 民用建筑工程使用的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是造成室内环境中甲醛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目前国内生产的板材大多采用廉价的脲醛树脂胶粘剂,这类胶粘剂粘接强度较低,加人过量的甲醛可提高粘接强度。以往,由于胶合板、细木工板等人造木板国家标准没有甲醛释放量限制,许多人造木板生产厂就是采用多加甲醛这种低成本方法使粘接强度达标的。有关部门对市场销售的人造木板抽查发现,甲醛释放量超过欧洲EMB工业标准A级品几十倍。由于人造木板中甲醛释放持续时间长、释放量大,对室内环境中甲醛超标起着决定作用,如果不从材料上严加控制,要使室内甲醛浓度达标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或释放量,便于控制和选用。
3.2.2~3.2.8 环境测试舱法可以直接测得各类板材释放到空气中的游离甲醛浓度。“穿孔法”可以测试板材中所含的游离甲醛的总量,“干燥器”法可以测试板材释放到空气中游离甲醛浓度。环境测试舱法提供的数据更接近实际一些,因而,美国规定采用环境测试舱法,已不再采用“穿孔法”,但环境测试舱法的测试周期长,运行费用高,目前在板材生产过程中,各类板材均采用环境侧试舱法进行分类难以做到。故本规范优先在进口量很大的饰面人造木板上采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有利于和国际接轨。
“穿孔法”测定人造木板中的游离甲醛含量是国内外的传统方法,欧洲标准EN 622-1: 1997《纤维板标准》和欧洲EMB工业标准规定的游离甲醛分级和指标均采用欧洲标准 EN 120《穿孔法板材甲醛释放量测定》,即A级板甲醛释放量不大于9.0mg/100g ; B级板甲醛释放量大于9.0mg/100g,但不大于40.0mg /100g;我国国家标准《中密度板》GB/T 18103-2000规定A级板甲醛释放量不大于9.0mg/100g ; B级板甲醛释放量大于9.0mg /100g,但不大于 40.0mg / 100g,考虑到我国生产厂家较普遍采用“穿孔法”的实际情况,本规范保留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穿孔法”按《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 / T 17657-1999 第4.11节“甲醛释放量穿孔法测定”进行,该方法等同于欧洲标准EN 120-1982《穿孔法板材甲醛释放量测定》。
饰面人造木板是预先在工厂对人造木板表面进行涂饰或复合面层,不但可避免现场涂饰产生大量有害气体,而且可有效地封闭人造木板中的甲醛向外释放,是欧美国家鼓励采用的材料。但是如果用“穿孔法”测定饰面人造木板中的游离甲醛含量,则封闭甲醛向外释放的作用体现不出来,不利于能有效降低室内环境污染的饰面人造木板发展。而环境测试舱法可以接近实际地测得饰面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故规定饰面人造木板用环境测试舱法测定游离甲醛释放量。环境侧试舱法侧定饰面人造板材的E1类限值,与德国标准的E1,级和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木质板材》HJBZ 37-1999规定的木地板甲醛释放量相同,为不大于0.12mg/m3。由于饰面人造木板在施工时除断面外不再会采取降低甲醛释放量的措施,所以不设E2类饰面人造木板。
胶合板、细木工板采用“穿孔法”测定游离甲醛含量时,因在溶剂中浸泡不完全,而影响测试结果。采用“干燥器”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且该方法操作简单易行,测试时间短,所得数据为游离甲醛释放量。E1类和E2类限值系参考日本标准制定的。“干燥器”法按《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7657-1999“甲醛释放量干燥器法测定”进行。 3.3
3.3.1 水性涂料挥发性有害物质较少,尤其是北京市和建设部等部门淘汰以聚乙烯醇缩甲醛为胶结材料的水性涂料后,污染室内环境的游离甲醛有可能大幅度降低。
欧共体生态标准(1999 / 10 / EC)规定:光泽值≤45(α=600)的涂料,VOC≤30g / L ;光泽值≥45 (α=600)的涂料,VOC≤200g/L(涂布量大于15m2/L的,VOC≤250g /L)。
重金属属于接触污染,与本规范这次要控制的五种有害气体污染没有直接的关系,故在产品标准中规定控制指标比较合适。
因此,本规范规定室内用水性涂料TVOC含量不大于200g/L、游离甲醛含量不大于0.19 / kg,与有关标准基本一致。
3.3.2 室内用溶剂型涂料含有大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现场施工时对室内环境污染很大,但数小时后即可挥发90%以上,1周后就很少挥发了。因此,在避开居民休息时间进行涂饰施工、增加与室外通风换气、加强施工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目前仍可使用符合现行标准的室内用溶剂型涂料。随着新材料、新技术的发展,将逐步采用低毒性、低挥发量的涂料。现行溶剂型涂料标准大多有固含量指标,本规范在考虑稀释和密度的因素后,换算成TVOC指标,与有关标准一致,使于生产质量管理。有关内容见表2。
室内溶剂涂料中苯含量指标按正在修订的《涂装企业安全管理规则》GB 7691规定的涂料中混人苯的数量不得超过1% (v / v ) , 定为不大于5g/kg。

表2 溶剂型涂料固含量与TVOC含量换算表

涂料种类

标准

固含量(%)

TVOC含量(g/L)

醇酸清漆

HG 2453-93

≥40

≤550

醇酸调和漆

HG 2455-93

≥50

≤550

醇酸磁漆

HG 2576-94

≥42

≤550

硝基清漆

HG 2592-94

≥30

≤750

聚氨脂漆

HG / T 3608-99

≥45

≤700

酚醛清漆

HG / T 2238-91

≥50

≤500

酚醛磁漆

HG / T 3349-87

≥64

≤380

酚醛防锈漆

ZBG 51005-87

≥77

≤270

其他溶剂型涂料

……

……

≤600

3.3.3 聚氨酯漆中含有毒性较大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本规范参考《聚酯聚氨酯木器漆》 HG / T 3608-1999 一等固化剂中游离TDI含量不大于2.0%的规定,规定聚酯聚氨酯漆在产品规定的最小稀释比例下游离TDI含量应不大于7g / kg。试验方法按国家标准《气相色谱测定氨基甲酸酯预聚物和涂料溶液中未反应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单体》GB/T18446-2001 进行。

3.5 水性处理剂
3.5.1、3.5.2 水性阻燃剂主要有溴系有机化合物织物阻燃整理剂(含固量不小于55%)、聚磷酸铵阻燃剂和氨基树脂木材防火浸渍剂等,其中氨基树脂木材防火浸渍剂含有大量甲醛和氨水,不适合室内用。防水剂、防腐朽剂、防虫剂等处理剂中也有可能出现甲醛过量的情况,要对室内用水性处理剂加以控制。由于水性处理剂与水性涂料接近,故TVOC也为不大于200g/L,游离甲醛含量定为不大于0.5g/kg。测定方法与水性涂料相同。
4 工程勘察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 “国家氡监测与防治领导小组”的调查和国内外进行的住宅内氡浓度水平调查结果表明:室内氡主要源于地下土壤、岩石和建筑材料,特别是在有地质构造断层的区域。因此,Ⅰ、Ⅱ类民用建筑在设计前了解地表土壤氡水平十分必要。
4.1.2 本规范中对不同类型的民用建筑物,所选用的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有不同规定,因此,在此强调。
4.2 工程地点土壤中氡浓度调查及防氡
4.2.1 目前我国尚未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地表土壤中氡水平的普查。据部分地区的调查报告称,不同地方的地表土壤氡水平相差悬殊。就同一个城市而言,在有地下地质构造断层的区域,其地表土壤氡水平往往要比非地质构造断层的区域高出几倍,因此,设计前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应提供工程地点的地质构造断裂情况资料。
全国国土面积内25kmx25km 网格布点的土壤天然放射性本底调查工作(其中包括土壤天然放射性本底数值),已于20 世纪80年代末完成(该项工作由国家环保局组织),数据较为齐全,相当一部分城市已做到 2km×2km 网格布点取样,并建有数据库,这些数据可以作为区域性土壤天然放射性背景资料。
4.2.2 本条是对防氡工程措施的一般规定。大量资料显示.地质构造断裂带处的土壤中氡的含量一般比较高,因此,当民用建筑工程处于地质构造断裂带时,如果土壤中氡浓度高,则应采取防氡工程措施,当民用建筑工程处于非地质构造断裂带时,造成氡浓度高的较大可能是当地土壤本身的原因,因此,可不采取防氡工程措施施(也可采取防氡工程措施),而采取更换回填土的办法,更简便易行,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
4.2.4 土壤氡水平高时,地下岩石、土壤,特别是地质构造断层中氡气可以通过地下各种各样的缝隙和地下水,从地下深处往地表扩散。本规范规定建筑物地面的设计及施工应确保不开裂,防止氡气从地下渗透进人室内环境。 从郑州市所作的土壤氡浓度调查研究资料看,一般民用建筑楼房的底层室内氡浓度较高的地方,当地土壤中氡浓度多高于周围非地质构造断裂区域3倍及以上。目前国内这方面资料较少。
为阻止氡气通道,可以采取多种工程形式,但比较起来,采取地下防水工程的处理方式最好,因为这样既可以防氡,又可以防止地下水,事半功倍,降低成本。况且,地下防水工程措施有成熟的经验(参见《地下防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可以做得很好。
4.2.5 土壤氡水平高过5倍以上时,仅做一般防水已显不够,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综合措施。 4.2.6 当土壤中氡浓度高过5倍以上时,或工程地点土壤的天然放射性含量高时,应考虑有两种可能:氡来自周围土壤,或来自地下断层。为弄清情况,此时进行地表土壤天然放射性核素测定十分必要。对于Ⅰ类民用建筑而言,当土壤的内照射指数()大于1.0,外照射指数()大于1.3时,原土再作为回填土已不合适,也没有必要继续使用。也就是说,Ⅰ类民用建筑要求采用天然放射性物质含量低的好土作为回填土使用。又考虑到天然放射性高本底地区可能范围较大,寻找好土可能会有一定困难,所以,对于Ⅱ类民用建筑来说,没有提出此项强制性要求。
4.2.7 工程地点以外布点总计10个,这样有一定的代表性。
4.3 材料选择
4.3.1 对I类民用建筑严格要求是必要的,因此I类民用建筑只允许采用A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
4.3.2 提倡Ⅱ类民用建筑也使用A类材料。当A类材料和B类材料混合使用时(实际中很可能发生),应按公式计算的B类材料用量掌握使用,不得超过,以便保证总体效果等同于全部使用A类材料。
4.3.3 1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只能使用E1级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否则室内甲醛浓度很难达到验收要求。
4.3.4 Ⅱ类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提倡使用E2级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当使用E2级人造木板时,直接暴露于空气的部位要用涂饰等表面覆盖处理的方法进行处理,以减缓甲醛释放。
4.3.6 聚乙烯醇水玻璃内墙涂料、聚乙烯醇缩甲醛内墙涂料或以硝化纤维素为主的树脂,以二甲苯为主溶剂的O/W多彩内墙涂料,施工时挥发大量甲醛和苯等有害物,对室内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我国已将其列为淘汰产品,可以用低污染的水性内墙涂料替代。
4.3.7 聚乙烯醇缩甲醛胶粘剂甲醛含量较高,若用于粘贴壁纸等材料,释放出大量的甲醛迟迟不能散尽,市场上已经有低污染的胶可以替代。
4.3.8 粘合木结构所采用的胶粘剂可能会释放出甲醛,游离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0.12mg / m3,其测定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A环境测试舱法进行测定。
4.3.9 壁布、帷幕等经粘合、定形、阻燃处理后,可能会释放出甲醛,游离甲醛释放量应不大于0.12mg/m3,其测定方法应按本规范附录A环境测试舱法进行测定。
4.3.10 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会持续释放出污染严重的有害气体,故严禁用于室内木地板及其他木质材料的处理。

4.3.11 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防冻剂采用能挥发氨气的氨水、尿素、硝铵等后,建筑物内氨气严

重污染的情况将会发生,有关部门已规定不允许使用这类防冻剂。但同样可能释放出氨气的织物和木材用阻燃剂却未引起大家足够重视,随着室内建筑装修防火水平的提高,有必要预防可能出现的室内阻燃剂挥发氨气造成的污染。
4.3.12、4.3.13 溶剂型胶粘剂粘贴塑料地板时,胶粘剂中的有机溶剂会被封在塑料地板与楼(地)面之间,有害气体迟迟散发不尽。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地面承受负荷不大,粘贴塑料地板时可选用水性胶粘剂。Ⅱ类民用建筑工程中地下室及不与室外直接自然通风的房间,难以排放溶剂型胶粘剂中的有害溶剂,故在能保证塑料地板粘结强度的条件下,尽可能采用水性胶粘剂。
4.3.14 脲醛树脂泡沫塑料价格低廉,但作为室内保温、隔热、吸声材料时会持续释放出甲醛气体,故应尽量采用其他类型的材料。
5 工程施工
5.1 一般规定
5.1.4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多次重复使用同一设计,为避免由于设计不适当造成大批量装修工程超标,宜先做样板间,并对其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进行检测。
5.2 材料进场检验
5.2.2 目前,从全国调查的情况看,天然花岗岩石材的放射性含量较高,并且不同产地、不同花色的产品放射性含量各不相同,因此,民用建筑工程室内饰面采用的天然花岗岩石材,应对放射性指标加强监督,当同种材料使用总面积大于200m2 时,应进行复检。
5.2.3、5.2.4 每种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均应有能代表该批产品甲醛释放量的检验报告。当同种板材使用总面积大于500m2,时,应进行复检。具体复检用样品数量,由检测方法的需要决定。
5.2.6 建筑材料或装修材料的环境检验报告中项目不全或有疑问时,应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 施工要求
5.3.1 地下工程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盒)、埋设件、预留孔洞等特殊部位是氡气进入室内的通道,因此严格要求。
5.3.2 当异地土壤的内照射指数()不大于1.0,外照射指数()不大于1.3时,可以使用。此种回填土指标虽比A类建筑材料有所放松,但毕竟是天然的土壤,因此,回填土指标未按A类材料标准严格要求。
5.3.3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中采用稀释剂和溶剂按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GB 7691 第2.1节的规定“禁止使用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混苯中含有大量苯,故也严禁使用。
5.3.4 本条根据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前处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GB 7692- 1999 第5.2.8条“涂漆前处理作业中严禁使用苯”和第5.2.9条“大面积除油和清除旧漆作业中,禁止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制定。
5.3.5、5.3.6 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稀释剂和溶剂使用后及时封闭存放,不但可以减轻有害气体对室内环境的污染,而且可以保证材料的品质。使用剩余的废料及时清出室内,不在室内用溶剂清洗施工用具,是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的保护室内环境起码的素质。
5.3.7 采暖地区的民用建筑工程在采暖期施工时,难以保证通风换气,不利于室内有害气体的向外排放,对邻居或同楼的用户污染危害大,也危害施工人员的健康,因此,以避开采暖期施工为好。
5.3.8 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进行饰面人造木板拼接施工时,为防止E1,级以外的芯板向外释放过量甲醛,要对断面及边缘进行封闭处理,防止甲醛释放量大的芯板污染室内环境。

6
6.0.1 因油漆的保养期一般为7d ,所以强调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验收。
6.0.4 表中室内环境指标(除氡外),均为在扣除室外空空气空白值的基础上制定的,是工程建设阶段能够实实在在有效控制的范围,室外空气污染程度不是工程建设单位能够控制的。 扣除室外空气空白值可以突出控制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所产生的污染。室外空气空白样品的采集应注意选择在上风向,并与室内样品同步采集。
表 6.0.4中的氡浓度,系指现场检测的实测氡浓度值,不再进行平衡氡子体换算,与国际接轨。
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氡指标根据国家标准《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T 16146-1995 实测值定为不大于200Bq/m3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氡指标是参考国家标准《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GB/T16146-1995,并参考国家标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 GB / T 17216-1998确定的,实测值不大于400 Bq/m3。以往《住房内氡浓度控制标准》等均采用实测氡浓度后,再换算成平衡氡子体浓度,再进行评价的做法,这样做需进行平衡因子换算。根据联合国原子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1994年出版的报告《电离辐射辐射源与生物效应报告》 (UNSCEAR1994REPORY)介绍,在正常通风使用情况下,室内空气中氡平衡因子的平均值一般不会超过0.5,因此,在计算室内平衡等效氡浓度时,平衡因子一般选取0.5。在本标准中,不再进行平衡因子换算,而是用氡浓度的实测值作为标准值进行评价。
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甲醛浓度指标,系根据国家标准《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 GB/T16127-1995的确定值,定为不大于0.08mg/m3;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甲醛浓度指标,系根据国家有关公共场所卫生标准,如GB 9663-9673-1996、GB 16153-1996和国家标准《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 GB/T 17216-1998的确定值,定为不大于0.12mg/m3。
由于民用建筑工程禁止在室内使用以苯为溶剂的涂料、胶粘剂、处理剂、稀释剂及溶剂,因此,室内空气中苯污染将得到相应控制。空气中苯污染现场测试结果在扣除室外本底值后,限值定为不大于0.09mg/m3。室内空气中苯的测定方法按国家标准《居住区大气中苯、甲苯和二甲苯卫生检验方法―气相色谱法》GB 11737-89进行。
I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氨指标,系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和现场测试结果定为不大于0.2mg/m3;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氨指标根据《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的限值.定为不大于0.5mg/m3。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指标取自香港公共场所规定的不大于0.6mg / m3。I类定为不大于0.5mg /rn3。
6.0.5 氡浓度的测定方法不限定于国家标准《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 / T14582- 1993中的四种,但方法必须满足有关技术要求。
6.0.11、6.0.12 民用建筑工程及装修工程现场检测点的数量、位置,应参照《环境空气中氡的标准测量方法》GB / T 14582-1993中附录A“室内标准采样条件”和《公共场所监测技术规范》GB 17220-1998,并结合建筑工程特点确定。
6.0.16 室内通风换气是建筑正常使用的必要条件,欧洲、美国标准和本规范均规定模拟室内环境测试仓测定人造木板等挥发有机化合物时标准仓内换气次数为1.0次/h,国家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JGJ 134-2001规定居住建筑冬季采暖和夏季空调室内换气次数为1.0次/h,并以此来设计确定室内温度和其他指标。由于采用自然通风换气的民用建筑工程受门窗开闭大小、天气等影响变化很大,换气率难以确定,因此本规范规定将充分换气的敞开门窗关闭1h后进行检测,1h甲醛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累积浓度接近每小时换气1次的平衡浓度,而且在关闭门窗的条件下检测可避免室外环境变化的影响。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其通风换气设计有相应的规定,通风换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在此平衡条件下检测,才能得到真实的室内氡浓度及甲醛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浓度的数据。
6.0.17 采用自然通风换气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进行氡浓度检测时,不能采用甲醛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时门窗关闭1h后进行检测的方法,原因是氡浓度在室内累积过程较慢,且氡释放到室内空气中后一部分会衰减,因此,条文规定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检测。
6.0.18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的全部检测结果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时,可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系指各种污染物检测结果及各取样检测点的检测结果两个方面,均要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否则,不能判定为室内环境质量合格。

6.0.19 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一次检测不合格的,可再次进行抽样检测,但检测数量要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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